辉县古代史简介——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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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05 19:26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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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581年,杨坚取代北周建立隋朝。隋朝初期,地方政区仍是州、郡、县三级制。辉县仍称共县,属河内郡统辖。公元583年,隋文帝废去郡这一级,改为州、县两级制,以州统县,并且合并了一些州、县,裁汰了一批冗官,节约了封建政府开支,加强了行政效率。辉县仍称共县,改属冀州统辖。开皇六年(586), 改共县为共城县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, 又改州为郡,共城县又属河内郡管辖。
为了榨取江南人民的财富和适应对高丽(朝鲜)进行战争的需要,隋统治者利用天然河流和旧有渠道,开凿了以洛阳为中心,北起涿郡(今北京),南到余杭( 今杭州)的大运河。其工程分为四段:通济渠、山阳渎、江南河和永济渠。隋大业四年(608),隋统治者征调黄河以北各郡县男女劳力100余万人,开挖永济渠,引沁水南达黄河,北到涿郡。共城县的大部分劳动力参加了这次征调,并引导百泉水进入永济渠,以通粮道。
隋大业八年(612), 天大旱,庄稼颗粒不收,加上瘟疫流行,人多死亡。共城县、卫县(今河南卫辉市)尤其严重。
隋时百泉兴起庙会,交易商品甚多,而以药材为主。(年深日久,此庙会到明洪武年间已发展成为一年一度的全国性药材交流大会)与会百姓每每见到苏门山南麓汩汨涌出的百泉水,既能让人观赏,又能灌溉庄稼,给老百姓带来了无限的好处,便认为这都是河神的功劳。于是就在涌泉最大之处建庙一座,取名卫源庙(因百泉水是卫水之源头,故名)。这是百泉出现的第一座装饰性建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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